关于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96号)、《关于提高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房租补贴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70号)文件要求,经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2019年8月5日有2名人员符合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634-5873066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