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钢城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案件。吕某某是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双方因工资发放、支付加班费和年休假工资等事由发生纠纷,诉至本院。考虑到当事人患病,行动不便,为减轻百姓诉累,化解矛盾,本案仲裁员多次联系用人单位做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调解了该案件,为劳动者挽回损失3万余元,企业表示5日内把所有费用一次性付清。
今年以来,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通过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等多方位调解,充分发挥出调解效能,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省了仲裁资源和成本,提高了仲裁机构的办案效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