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钢城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工伤保险待遇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件。石某某是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发生争议,诉至我院。本案仲裁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仲裁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公司承诺支付石某某人民币95000元。双方当事人对我们仲裁院的调解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今年以来,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为抓手,进一步发挥调解仲裁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