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钢城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有关规定,现对钢城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拟录用人员(第二批)1人进行公示。公示期共5个工作日,自2020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拨打举报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 0531-76890855
0531-75703561
济南市钢城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二批).pdf
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钢城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