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仲裁院在案件办理中,时刻不忘“解民之困、排民所忧、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以“服务民生、服务百姓、阳光仲裁”为宗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探索,从优化办事程序、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方法、强化服务意识等方面,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劳动法律保障服务,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仲裁院。
在疫情期间,钢城区仲裁院积极组织全院人员认真学习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制作了《证人出庭申请书》、《证人保证书》,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钢城区仲裁院共制作仲裁文书模板十余份,让当事人按照自身诉求“对症下药”。在立案环节将相关文书一次性送达给当事人,并为当事人精心制作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指南”,让当事人对仲裁流程、文书书写、政策法规及法律风险一目了然,让百姓少跑腿,做到一次办好,获得了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讯员:李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