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济就字〔2020〕1号文件,针对当前正在开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辛庄镇计划招聘2020年度临时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在疫情防控中的政策宣传、排查布控、检查点测温执勤、应急保障、清洁消毒等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临时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5名,主要从事在疫情防控中的政策宣传、排查布控、检查点测温执勤、应急保障、清洁消毒等具体工作。
二、招聘条件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钢城区辛庄镇居民,熟悉电脑操作,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简称“4050”人员)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年后孤儿。
四、招聘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3月11日前到辛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报名。
五、考察录用
辛庄镇将会采取笔试、面试、走访、体检等适当形式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辛庄镇将会在明显位置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并同步在钢城区人才超市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通知录用。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管理和考核。工作期间,由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缴纳五险,按月发放工资,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度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市、区审核无误后给予岗位补贴、保险补贴,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退出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
1.无相应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享受就业援助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5.拒绝配合管理部门核查工作的;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7.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报名电话:辛庄人社所6410216
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