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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加油站——说说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是否受劳动仲裁一年时效限制

来源:济南市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时间:2020-01-02 作者:济南市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量:

        在仲裁立案咨询中,时常会有群众来询问有关确认劳动关系的相关问题,有很多老百姓有这个疑问,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有时效?时效多长?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些事儿。

【劳动关系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上述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在用工实践中,还有另一种合法劳动关系就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用工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劳动用工的事实。"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

【确认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是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确认,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在职权范围内,对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进行裁定,是对一种法律关系的确认。

【劳动关系的确认部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二条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发生争议,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效制度】

    时效制度是指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时效制度意在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及时行使权利的,将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

【确认劳动关系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是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因此,也应当适用劳动争议的时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么,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是适用一般时效还是特殊时效

根据以上法条,只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才适用“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特殊时效规定,所以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应当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间为一年的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该时效有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即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或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温馨提示】

    在案件审理实践中,劳动者往往是因为自身实体权益受到侵害,且用人单位明确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说职工发生了工伤,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或者职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等相关实体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就要先行确认劳动关系。所以,为了维护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提起仲裁或诉讼时,一定不要超出仲裁时效,以避免因时效问题承担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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