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济南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办法,请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社保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前正在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的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正在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可继续申报,下列情况除外:
1、已实现自主创业(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营利机构)的;
2、已在单位就业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
3、享受期已满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
5、拒绝配合管理部门核查工作的;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原来享受过但中断申请一年以上的,须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才能继续享受;
(二)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本人银行(限莱商行)帐号;
(三)受理时间:2019年10月25日前
(四)经办地点:钢城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一楼
(五) 联系电话:5873037
二、2019年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按济南市规定执行,随时办理。
申请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指我市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年后孤儿。
灵活就业人员的年龄认定以登记失业人员的信息为准。
办理地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请携带居住证)到就业失业登记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联系电话:艾山5879509,汶源5870936,里辛6470969,颜庄6461211,辛庄6410216,棋山6903811,高新区5874288
钢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O一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