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待遇申领条件——
1.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除了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外,还必须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但还有求职要求这两个条件。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773元。
2.代缴领金人员职工医保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参加职工医保,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也就是我们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金期间代缴职工医保费。目前每月为569.95元。
1项和2项申领方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凭借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通过网址: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四川e就业”公众服务号或至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进行申请。
3.领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其家属一次性发给其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和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以及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与其他社会保险有重复的,只能享受一边,抚恤金可以与养老保险抚恤金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