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选树一批创业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着力激发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2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济南创业之星”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须为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拥有10%以上企业股份),所在企业经营正常,已获得过2022年、2023年“济南创业之星”的人员不纳入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质良好,遵纪守法,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实践;
(二)创办主体在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成立时间3-10年(截止日期为文件印发之日)。创业企业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创业者本人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发挥明显,带动就业5人以上(含5人),并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四)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创业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
(五)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创办企业属“四大主导产业”或新业态、新模式创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二、选拔程序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2024年“济南创业之星”选拔工作的组织,按照创业赛事流程进行实施,分推荐、选拔、公示、认定四个阶段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区县推荐(7月30日- 8月30日)。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照选拔条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努力扩大选拔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各区县(功能区)经充分筛选,综合考量,择优推荐3名候选人,其中南山区、起步区各推荐1名候选人。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在本辖区内生产与经营,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三)公示(9月中下旬)。对拟入选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认定(10月上旬)。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名单,颁发2024年“济南创业之星”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三、材料报送
1.《2024年“济南创业之星”申报表》(附件1)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
2.照片:4—6张近期照片,含标准照、形象照、工作照、产品照等。
3.事迹材料:含2000字左右创业事迹材料和500字创业事迹简介,创业事迹材料须含申请人创业创新经历,所创企业主营业务及近两年来的业绩、行业地位、社会贡献等内容。
4.印证材料:创业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2023年企业完税证明;员工花名册(含联系方式);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向员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半年以来证明材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图片清晰可见)等。反映个人或公司取得成绩的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创业实绩的印证材料。
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以PDF文件格式提交(其中推荐申报表、个人事迹word版请一并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有关表格电子版可至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宣传发动,精心遴选挖掘,推选出工作实绩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好的创业典型,努力扩大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鼓励创业、崇尚创业的浓厚氛围。请各区县(功能区)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创业之星推荐候选人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刘宝同
联系电话:51705260
邮 箱:jyzxcyc@jn.shandong.cn
附件:2024年“济南创业之星”申报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名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351 市中区 87599890
槐荫区 87958663 天桥区 85867591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7206
章丘区 83216933 济阳区 84238005
莱芜区 76216086 钢城区 75873066
平阴县 87867123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871235 南山区 88112501
起步区 6660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