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鼓励自主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七届山东省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定于2024年4月—6月,举办第七届山东省创业大赛济南赛区选拔赛暨“齐鲁银行杯”第七届济南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根据济南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安排要求,结合钢城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时间及任务
请于5月6日前完成创业大赛的宣传、选拔、汇总整理工作并报钢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每个镇街最少上报2个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同时欢迎广大创业者积极报名参加。
三、大赛赛制
大赛采用“2+4”模式,即:“2个主体赛+4个专项赛”。主体赛包括先进制造、现代服务2个赛道,专项赛包括乡村振兴、银发经济、绿色经济和创业导师4个赛道。济南创业大赛在全市范围内举办,按区县报名、初赛和市级复赛、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一)主体赛
1.先进制造
聚焦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和发展壮大实体经济,重点面向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精品钢与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我市四大主导支柱产业,以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类新兴产业创业项目。既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包括传统制造业的改造升级。
2.现代服务
聚焦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面向对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等方面具有支撑和拉动作用的现代服务业创业项目。既包括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也包括健康、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
(二)专项赛
1.乡村振兴
重点面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致力于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富民产业,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包括农业科技研发、优良品种培育、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生态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文化传承与创新、劳务品牌及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2.银发经济
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包括老年康养、生活照护、文体娱乐、医疗保健、智慧养老、老年用品及康复辅助产品的研发创新、抗衰产品研发生产等为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创业项目。
3.绿色经济
旨在服务和融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经济业态。包括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环保产业、绿色能源、节能环保、绿色服务业,以及对现有的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改造的创业项目。
4.创业导师
参赛对象应为创业教育工作者、创业实践导师、创业服务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参赛导师需长期在我市内开展创业服务工作,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参加过往届省、市创业大赛获奖的创业导师和获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
四、参赛条件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项目所在地位于济南市内,均可报名参赛。其中乡村振兴赛道项目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包括市辖郊区、县级市、县)注册、生产与经营的创业实体。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往届全国大赛总决赛获奖的项目,往届省、市大赛获奖及获奖创业导师作为负责人的项目不能参加。
1.截至2024年5月31日,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强的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3.参赛项目应对本身技术和产品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参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独立运营。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五、大赛流程
第一阶段:报名(2024年4月15日至5月1日)
各镇街加强宣传发动,主动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广泛收集优质项目,公开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按照不同赛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报名经确认后不得更换赛道。
第二阶段:初赛(2024年5月1日至5月17日)
初赛由各区县负责组织。项目评审以创业计划书(详见附件3)为基础,原则上需采取项目路演、现场展示、商业模拟、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三阶段:复赛(2024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复赛由市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对区县推荐的参加复赛项目,采用“项目路演+专家评审”方式,通过5分钟项目路演+3分钟评委提问形式进行,按照百分制打分,以平均分为选手得分。每个赛道前6名进入决赛,成绩带入决赛。
第四阶段:决赛(2024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结果最终确定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示。决赛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路演方式为“6+5+1”,即每个项目6分钟路演、5分钟专家提问、1分钟现场打分。决赛现场不少于7名评委,按照百分制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为选手得分。依据“大赛总成绩=复赛得分40%+决赛项目路演得分60%”计算公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分别产生2个主体赛和乡村振兴、银发经济、绿色经济3个专项赛各赛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创业导师专项赛按成绩排名。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大赛。
六、奖励措施
(一)获奖奖励
对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创业导师颁发“济南市优秀创业导师”证书。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初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成绩突出、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区县,以适当方式通报表扬。
(二)扶持措施
1.市组委会开设大赛专栏,将大赛获奖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帮助对接资金和市场,拓宽发展渠道。
2.区县初赛期间,根据需求给予推荐评审专家等方面支持。
3.对晋级全国和省级决赛的项目,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并在资金扶持、入驻园区、孵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4.荣誉申报。根据申报条件和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大赛总决赛获奖团队或个人申报“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泉城青年五四奖章”“济南市技术能手”“济南市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七、配套活动
在大赛举办期间,紧密结合“喵小创”系列宣传活动,积极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培训、创投对接、研讨交流、导师基层行、创业政策进校园等配套活动,并加强创业典型的后续跟踪扶持,努力营造创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活动成效。
附表:1.第七届山东省创业大赛济南赛区选拔赛暨“齐鲁银行杯”第七届济南创业大赛区县推荐项目清单
2.创业导师参赛人员条件及报名表
3.创业计划书模板
2024年4月
创业导师参赛人员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在山东省内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士。共分为三类:
(一)创业教育工作者。主要是指以下人员: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专业教学与专业实践、科学研究人员或具有本专业(或行业)讲师(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人员;具有辅导创业企业成功经验,有关部门和单位中熟悉创新创业政策的专家学者、咨询机构专业人士,或已获得创新创业培训资格的培训师(市级以上);已被国家级、省市级创业孵化平台和各类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任为创业导师的相关专业人士。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创新创业服务事业;
3.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
4.具有完整创业理论体系和创新人才培养和创业教育实践丰富经验,从事创业教育工作三年以上,累计创业培训课时不少于200课时;
5.经常出席创新创业举办的相关活动、论坛、会议,定期与创业者互动交流,不定期参加培训或专题讲座。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的评委,近三年参加项目评审工作达3次及以上;
(2)作为指导老师,带领指导选手参加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近三年内选手获得市级以上一等奖或者国家级二等奖(银奖)以上的奖项;
(3)作为主要撰稿人(排名前两位),出版创业指导书籍(有出版书号)一本或以上;
(4)作为主要指导老师,近三年内所指导的项目获得第三方投资机构的投资达500万元以上(所有项目累计)。
(二)创业实践专家。主要是指具有丰富成功创业实践经验,在企业管理、工业设计、技术开发、市场开拓、法律咨询等方面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各行业机构负责人或行业专业人士,包含各行业企业家、投融资专家、风险投资人,管理咨询专家、技术专家等相关创业实践专家或在其他科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创新创业服务事业;
3. 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
4.符合以下条件两个或两个以上:
(1)作为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的评委,近三年参加项目评审工作3次及以上;
(2)作为主要撰稿人(排名前两位),出版创业指导书籍(有出版书号)一本或以上;
(3)作为创业导师,在创业培训或创业辅导方面,付出时间达到300小时以上;
(4)作为创业导师,近五年直接辅导创业项目不少于30个;
(5)作为创业导师,所指导的选手参加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近三年内选手获得过市级以上一等奖或者国家级二等奖(银奖)以上的奖项;
(6)作为主要指导老师,所指导的项目获得第三方投资机构的投资单个项目达500万元以上或项目合计融资达到1000万元;
(7)获聘省属高校、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政府认定的市级或以上创业孵化园区创业导师三次或以上(以获聘时的聘书为准);
(8)作为非投资机构的创业导师,近3年投资初创项目两个或以上(不含自己控股的公司)。
(三)创业服务专家。主要是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及创业园区中从事创业服务和创业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长期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有创业需求人员和已创办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公益服务的工作人员。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创新创业服务事业;
3. 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
4.取得国家认定的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或相关联的职业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5.经常出席创新创业举办的相关活动、论坛、会议,定期与创业者互动交流,定期举行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创业培训。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的评委,近三年参加项目评审工作达3次及以上;
(2)作为指导老师,带领指导选手参加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近三年内选手获得市级以上一等奖或者国家级二等奖(银奖)以上的奖项;
(3)作为主要撰稿人(排名前两位),出版创业指导书籍(有出版书号)一本或以上;
(4)作为主要撰稿人,在市级或以上刊物发表创业指导论文两篇或以上;
(5)作为创业园区或创业基地的主要创业导师,每年提供创业培训或创业辅导时长达到500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