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助力“山东手造”产业发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山东手造”是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要深化认识,把握重点,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主动性,以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服务助力本地手造产业做大做强,带动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和促进群众增收。
二、细化措施,全面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各区县要按照《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2〕59号文件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助力“山东手造”工程推进行动的通知》和12号文件要求,加强与宣传、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联系,摸清本地非遗工坊、“山东手造”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等资源底数,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地域特色,创新思路,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四项行动全面落实。2023年,各区县(功能区)要至少培育一个“山东手造”特色劳务品牌、组织开展一次政策速递进“山东手造”非遗工坊(或企业)活动、组织一场手造类企业专场直播带岗活动、开展一项手造类培训。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支持“山东手造”的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掘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品牌故事,营造重传承、强技能、塑品牌的浓厚社会氛围。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助力“山东手造”产业发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