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莱芜各参保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社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9〕112号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32号)规定,济南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269元,上限为16346元。并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一、原莱芜各参保企业缴费按月进行缴费申报(含网上申报)。从2019年8月起按月进行缴费申报(参保单位按照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总额申报),每月10日前申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缴费,每月15日后,仍未缴费的,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基数下限由2988元调整为3269元,上限由14935元调整为16346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费基数调整:原莱芜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缴费申报养老保险费时,可结合本人实际收入情况,在月缴费基数下限3269元至上限16346元之间申报缴费基数,当年的缴费必须在当年年底前缴清,跨年度不得补缴。从2020年1月1日起,按月申报缴费。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