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显温度,劳动关系更和谐。
6月26日下午,钢城区人社局仲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追索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秦某某是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秦某某就工伤待遇问题多次与公司沟通未果,遂诉至钢城区人社局仲裁院。仲裁院受理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由于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仲裁院如期开庭,庭后又继续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在仲裁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调解了该案件,某科技公司承诺15天内一次性支付秦某某50000元,双方当事人对仲裁院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今后,钢城区仲裁院将继续坚持热情、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态度,秉持依法、依规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原则,切实发挥调解仲裁职能作用,为构建钢城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