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案件处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
3月1日下午,经过钢城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案件。申请人田某与某煤矿因追索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无果,故申请劳动仲裁。
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了该起案件后,随即展开调查,申请人自述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共受过三次事故伤害,现在生活十分困难。了解情况后,区人社局仲裁院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最终为劳动者争取到了赔偿款26万元,单位承诺于2023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劳资双方均对仲裁院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