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钢城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件。石某某是某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双方因工资发放、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我院。本案仲裁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仲裁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公司承诺为石某某补缴一年的社会保险,并于5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双方当事人对我们仲裁院的调解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为进一步促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调解工作,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服务品质,钢城区人社局仲裁院在受理案件后,一直主动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搭建调解平台,积极与当事双方进行庭前沟通,促进调解工作有力进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