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你们这么多天积极耐心的调解,让我拿到了相应的工资,谢谢仲裁同志。”4.17日下午,济南市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张先生在某公司离职后,双方因最后一个月工资发生争议,张先生多次与公司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张先生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受理案件后仲裁员及时为当事人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探求利益平衡点,多次与当事人协商,弱化对抗,争取最大程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仲裁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合意,当场出具仲裁调解书,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效的化解了劳资矛盾。
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积极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解难题、排民忧,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节约维权成本。切实发挥劳动仲裁的职能作用,优化全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