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钢城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追索工伤保险待遇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劳动案件。柳某某是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的职工,2022年8月份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单位未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钢城区仲裁院受理该案件后,及时掌握案件案情,把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仲裁员围绕双方劳动争议焦点,耐心详细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单位承诺赔偿柳某某67000元。至此,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纠纷全部解决,当事人对我们的调解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
针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的现状,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出劳动争议工伤案件“速裁速调”工作模式,重点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类案件,进行“案前→立案后→庭审前→庭审后”四维调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