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着“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办案理念,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庭前调解。王先生、潘先生与某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在庭审开始前,在各方当事人到庭后,仲裁员积极引导各方“面对面”协商,耐心倾听申请人诉求,仔细了解企业情况,运用情、理、法多方位释明利害关系,努力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对于当事人承认的要素事实予以确认,重点对争议焦点进行调解,核算涉案具体数额,帮助制定调解方案,最终两位劳动者与企业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仲裁员优质高效的调解工作也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认可。
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致力于强化仲裁案件庭前调解,优化劳动争议案件速调模式,采用多种灵活调解技巧,适时调整调解策略,努力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维权诉累,助力全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