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其性质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国家动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住房积金进行强制储蓄,并由政府集中支配,定向用于住宅建设和住宅融资的管理制度,它体现了社会性、互助性、保障性、政策性的特征,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利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手段,其法律依据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二条第(五)项和第八条第(三十)项,规定了“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原则,及由国务院责成建设部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的制度。
二、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无法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为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上述法律、最高院司法解释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几类劳动争议案件中却没有住房公积金。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到,住房公积金争议并没有明确列为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的规定就没有表明条例的制定依据是劳动法,也就无法将其与劳动法密切联系在一起,并作为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另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也没有关于公积金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规定,很难将公积金争议列入劳动争议范围。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该怎样进行权利救济?
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公积金缴纳存在争议的情况比比皆是,那么劳动者该怎样申请权利救济呢?
事实上,公积金缴纳如不合法,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里是有相应的救济措施的,条例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又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说明条例实际上是通过行政手段对公积金缴纳进行救济的,并没有赋于劳动者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或劳动争议内容)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权利。
1、员工权利的救济:
对于住房公积金纠纷,绝大多数劳动者存在误解,认为属于劳动争议而选择首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但实务操作当中,住房公积金纠纷是不作劳动争议处理的。一些地方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指导意见或会议纪要当中,对此也进行了明确。
既然住房公积金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救济呢?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获得救济。
(1)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2)如果投诉被受理的,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调查的情况作出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存的决定;
(3)如果投诉不被受理的,在劳动者认为该不予受理不当时,则可以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作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虽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0条第3款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业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但其被授予了行政管理的权限,因此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适格当事人)。
2、单位权利的救济
单位权利的受侵害的情形通常表现为:住房公积金中心作出的责令限期缴存的决定不当。比如,行为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或者限期缴存的计算金额有误等。对此,单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