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7日,钢城区仲裁委开庭审理了一起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医疗补助费、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发生争议的劳动纠纷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劳动者一方申请查阅企业一方的工资表及考勤表,为查明案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庭要求企业一方提交上述材料。
企业一方陈述工资表和考勤表保存于企业档案室,因需要提交自2009年以来的材料,年份跨度较大,所有职工的信息都装订在一块,材料数量庞大十分沉重难以运输,且依照财务管理制度工资表不允许外带。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仲裁庭本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的服务宗旨,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到企业现场实地查阅上述资料,极大的提升了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负担。
双方当事人对区人社局仲裁院这种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理念点赞。今后,钢城区人社局仲裁院将继续坚持服务热情,优质高效的工作理念,树立以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的服务态度,秉持依法、依规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原则,积极树立公道正派的仲裁窗口形象,切实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