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依据
国家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2号)
济南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8号)
◆享受对象
正常参保缴费企业,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的个体经济组织。
◆返还条件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三、2021年度企业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名单,进入破产程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不享受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
一、大型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不含补缴的往年度失业保险费);
二、中小微企业(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返还比例90%。
◆返还方式
一、线上“免申即享”方式:无需纸质材料,只需“线上确认”银行账户等信息。
二、线下现场办理方式:
1.派遣机构(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及其用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稳岗返还,由派遣机构统一现场办理:需携带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协议书、稳岗返还确认书及稳岗返还明细表;2.基本信息不全无法线上办理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上年度缴费信息等资料现场办理。
◆办事程序
一、信息确认
(一)线上信息确认: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信息确认。
步骤:
1. 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wsfw.jnhrss.jinan.gov.cn:8001/hso/logonDialog_112.jsp
或登录济南市人社局官网:首页-【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申报】(或【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入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登录页面;
2. 接上步:填写企业用户名(统一信用代码)、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点击【登录】,进入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3. 接上步:点击【社会保险】-【失业支付】-【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进入稳岗返还信息确认页面。
4. 接上步:核对、完善银行对公账户信息等内容,点击【下一步】完成信息确认。
(二)线下信息确认:派遣机构和基本信息不全的企业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进行信息确认。
二、审核认定: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核对条件并推送至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认定。
三、社会公示: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在区县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将资金通过“社银直连”方式发放到企业银行账户。
◆办理时限
银行账户信息准确、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不含复核认定、公示、资金拨付环节)。
◆政策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钢城区:0531-75873017 0531-75873037
◆温馨提示
一、同一参保单位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返还;
二、确认银行信息时,要严格按照提示要求,确保准确无误;
三、上年度缴费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的,及时在社保缴费系统更新银行账户信息;
四、最新政策信息、办事指南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查询: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