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企业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前培训的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具体规定要求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济就字[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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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就字〔2022〕6号企业职工岗前培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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