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退役军人发〔2019〕11号)和《关于做好我市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补充招录工作的指导意见》(济退役军人发〔2019〕3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专职联络员实际情况,现委托第三方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6名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现将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本次共招考6人,其中面向钢城区区直机关、街道(功能区)在岗临聘人员公开招考2人,定向招录退役军人4人。招考人员数量、岗位及要求详见《济南市钢城区补充招录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计划表 》(附件1)。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热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群众观念,热心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
3、具有钢城区常住户口(在岗临聘人员除外);
4、面向钢城区区直机关、街道(功能区)在岗临聘人员岗位应为钢城区区直机关、街道(功能区)在岗临聘人员;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7、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定向招录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中职)文化程度;
8、本次招聘的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一经录用,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学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南首(钢城区永兴路52号)
4、咨询电话:0531—75873007
微信号:15163445590
5、现场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提供派出所最新机打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02年以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1份;
(5)济南市钢城区补充招录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7)在岗临聘人员须提供钢城区区直机关、街道(功能区)在岗临聘人员单位推荐信(附件3,最终以区财政、区人社局等部门摸底名单为准);
(8)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即被取消资格。
(三)招考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
对应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招考部门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有效成绩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通过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钢城人才超市网(www.gcrccs.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根据上级有关意见精神,本次进入面试人员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如出现空缺,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以将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内择优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属于编制外合同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用工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的待遇,试用期满后待遇按钢城区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确定(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并根据工作考核情况,按照待遇的10%确定绩效考核奖励。今后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1-75873007
(正常工作日8:30-17:00)
微信号:15163445590
附件1:济南市钢城区补充招录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计划表.docx
附件2:济南市钢城区补充招录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钢城区区直机关、街道(功能区)在岗临聘人员单位推荐信.docx
济南市钢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