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引领和支持我区更多的大学生创业,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区人社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首届“创业梦想 点亮青春”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我区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2019年后在我区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试创业”者(在校大学生正在进行创业且有创业策划书、经营场所,但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或领取营业执照12个月以内的创业实体)。
(二)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纪录。
(三)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
(四)在产品、技术、工艺、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经济效益好,符合环保要求,具有高成长性。
(五)符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在促进当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钢城区“创业梦想 点亮青春”大学生创业之星申报表》(附件);
2、申报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要能够充分反映创业经历及帮助更多人实现就业的事迹,文字精练,语言朴素,内容真实,2000字左右);
3、参选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核心团队成员毕业证复印件、电子版生活照3张(至少1张在创业实体现场拍摄;要求JPG格式,像素在2M以上);
4、创业带动就业人员材料(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
5、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纳税证明、收入证明等)的相关资料;
6、如有其他的相关资料(包括报刊、电台、电视台报道的文字或影像资料、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可一同上报。
报送纸质版5份、电子版材料1份。
二、评选流程
评选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流程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钢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gcheng.gov.cn/)、幸福钢城手机客户端、钢城人才超市网(http://www.gcrccs.com/)等平台刊播《评选公告》。
报名推荐
参选人将申报材料报企业所在地街道(功能区)组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街道(功能区)组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对参选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在实地考察、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每个街道功能区报送典型3—5个),汇总申报材料(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于2021年12月27日下午4:00前报济南市钢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综合评审
委托第三方成立评审组,对各街道(功能区)推荐的候选人项目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初审打分(100分),评出12个入围项目。初审采取现场答辩、资料审查等多种方式,坚持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社会价值、吸纳就业、发展现状和前景等评选出入围候选人。
第二阶段对拟获奖项目现场考察复审。对入围的候选项目到生产经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与评审材料不相符的指标酌情进行扣分,并计入总分。
第三阶段确定创业之星名单。根据初审和复审两次打分成绩,按成绩高低确定一、二、三等奖。
(四)结果公示
三、奖励设置
根据报名及推荐情况,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选出的“创业梦想 点亮青春”大学生创业之星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同时将对获奖个人和所在企业提供跟踪服务,在员工招聘、培训、社保、创业担保贷款、人才、档案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指导服务,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联 系 人:吴修涛
联系电话:0531-75873007
电子邮箱:ldj2010@163.com
附件:钢城区“创业梦想 点亮青春”大学生创业之星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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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钢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