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拨打举报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钢城区人民检察院 0531-73011696
钢城区天瑞公司 0531-75873007
附件: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pdf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
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