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和实际招考情况,现将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10月12日(周二)早8:00
体检地点: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外科楼二楼体检中心(城子坡派出所东侧)
(具体位置请识别二维码)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体检费用:300元/人(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请考生体检当天直接支付给体检机构。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于体检当日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彩超报告、血检或尿检妊娠实验的阳性报告单),并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非体检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按照体检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6、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达集合地点,体检期间严禁家属及亲友陪同进入医院。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31-75873007
微信号:15163445590
附件: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pdf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
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